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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1-26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区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办案规模增大,少捕慎诉成效明显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830人,同比上升5.35%;不捕6237人,同比上升60.58%,不捕率32.7%,同比增加8.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6517人,同比上升8.95%;决定不起诉6791人,同比上升57.56%,不起诉率15.68%,同比增加4.29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1715人,占32.08%;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2940人,占比8.05%;排在第三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05人,占比6.31%;排在第四位的是诈骗罪2302人,占比6.3%;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伤害罪1985人,占比5.4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7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0038,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4715,占提出总数的82.28%,同比增加26.04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1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监督立案324件,监督撤案514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412件,同比上升7.34%;已纠正2231件,同比上升9.47%,监督采纳率92.5%

3刑事抗诉。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34件,同比上升4.33%;法院同期审结29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03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6件次,同比上升116.28%;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74件,同比上升132%,纠正率为93.55%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08人,纠正率102.86%,同比增加9.1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0件,纠正率98.57%,同比增加5.59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3人,纠正率101.77%,同比增加4.77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5件,纠正率100%,同比增加6.25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98人,去年同期为4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2人,去年同期为9人。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玩忽职守罪26人、徇私枉法罪20人、滥用职权罪17人,三罪合计占64.3%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32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2件,法院同期采纳20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5.75%,同比增加43.81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96件,同比上升9.09%。法院同期采纳162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1.69%,同比增加3.81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01件,同比下降17.68%。法院同期采纳2748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1.74%,同比增加1.74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0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99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7件,同比上升4.9%

三、行政检察运行平稳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8件。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8件,法院再审改变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3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5件,法院同期采纳374件,占提出数的105.35%,同比增加12.94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60件,法院同期采纳1504件,占提出数的110.59%,同比增加13.86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质效良好

(一)立案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2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08件,占立案总数的7.3%,同比增加1.49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371件,占立案总数的92.7%,同比减少1.4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479件,同比下降39.7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48件,同比下降3.88%,占同期立案数的5.87%,同比增加1.77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79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72.18%;行政公益诉讼69件,占27.82%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43件,行政公益诉讼74件;判决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预防保护力度加大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84人,同比上升12.5%;不捕672人,不捕率为43.19%,同比增加12.3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0.4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94人,同比上升15.1%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197人,不起诉281人,不起诉率19.01%,同比增加2.01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33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51人,同比上升79.3%,占审结数的14.52%,同比增加4.9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59人,同比下降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57次,同比上升816.7%;开展社会调查2281次,同比上升5.71倍;开展法治巡讲568次,同比下降32.7%

六、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情况

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1人,同比上升82.4%;起诉45人,同比下降21.1%,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15.09%,同比增加8.54个百分点。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4人和21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77.78%

七、重复信访比例减少,司法救助人数及金额双增

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8213件,受理5457件,同比上升19.93%。其中重复申诉信访15件,占信访总量的0.27%,同比减少0.26个百分点。

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598人,同比上升8.5%,发放救助金1279.54万元,同比上升25.4%

八、黑恶犯罪数量持续下降,加大对非公经济发展保护力度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涉黑恶犯罪300人,同比下降82.92%;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5人,同比下降84.8%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2401人,同比上升17.1%;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0件。

九、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增加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554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478件,占9.5%;副检察长办理9916件,占63.75%

入额院领导办案主要集中在审查逮捕、一审公诉、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上述五类案件占办案总数的60.0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45人次,同比上升17.9%。其中,检察长列席24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7.98%;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0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2.01%


 

部分重点办案数据介绍

 

1危险驾驶罪

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起诉人数最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共起诉11715人,同比上升11.7%;占全部刑事案件起诉数的32.19%,同比增加0.88个百分点。内蒙古检察机关不起诉人数最多的罪名也为危险驾驶罪,共不起诉2854人,同比上升79.4%;占全部刑事案件不起诉数的42.79%,同比增加5.12个百分点。

2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17个罪名。自202131日施行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对触犯其中6个罪名的211人提起公诉。其中袭警罪156人,催收非法债务罪24人,高空抛物罪16人,危险作业罪9人,妨害安全驾驶罪5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1人。

3单位犯罪情况

2021112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受理单位犯罪259件,同比上升76.2%。从受理案件类别看,单位犯罪主要集中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领域。共受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175件,占受理件数的67.57%,其中非法占有农用地罪140件是单位犯罪起诉件数最多的罪名。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50件,占受理件数的19.31%,其中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16件、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1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0件、走私类犯罪9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3件、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件。另外,受理单位贪污渎职类犯罪24件、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5件、侵犯财产类犯罪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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