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玉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提出议案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4、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检举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其他应由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玉泉区检察院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一)玉泉区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玉泉区检察院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玉泉区检察院人员编制为5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为44人,工勤事业编制数为11人,现有在职人员52人,退休人员28人。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无二级单位。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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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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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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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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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594.5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66.70万元,上年结转27.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3.43万元,减少5.53%,主要一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1594.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3.43万元,减少5.53%,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中办案经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59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1566.70万元,占比98%;上年结转27.82万元,占比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59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03.70万元,占比75%;项目支出390.82万元,占比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日常运转、检察业务及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94.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27.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365.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与机关运行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7.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8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2.20万元,比上年增加39.20万元,增加30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2万元,比上年增加39.20万元,增加3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39.2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98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中维修(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15.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共有车辆6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5辆,机要应急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90.82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300.6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90.1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0.8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内容:业务装备经费90.15万元,目标是更新设备,完善硬件设备,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业务)经费300.67万元,目标是2025年预计办理各类案件800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柯萱 联系电话:0471—5686231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