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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本部门无下属部门。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为5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为44人,工勤事业编制数为11人,现有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26人。

2.从决算部门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部门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到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玉泉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方向。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形式多维度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入领会、入脑入心,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制定明确的时间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强化检察履职,践行为民初心的使命担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以公开促公正。

聚焦主责主业不懈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序拓展。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增强。行政检察监督打开新局面。数字化赋能检察工作。

坚持检察队伍建设,以务实举措打造高素质新时代检察铁军。开展双向选择上岗激发队伍强劲活力。完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06.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62万元,增加17.54%,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年初预算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办案业务费和国家赔偿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88万元,减少3.88%。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决算减少。

(一)收入决算总计1,806.3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06.3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2.88万元,减少3.88%,变动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决算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806.3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06.3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2.88万元,减少3.88%,变动原因:基本支出中,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决算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06.3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4.20万元,占97.6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42.18万元,占2.34%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06.3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147.94万元,占63.55%

本年项目支出658.44万元,占36.4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64.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44万元,增长14.80%,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中,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年初预算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办案业务费和国家赔偿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43万元,减少4.88%,变动原因: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决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64.20万元。与年初预算1,536.7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14.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70万元。其中:

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国家赔偿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536.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8.39万元。其中:

1检察行政运行。年初预算798.91万元,支出决算89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0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539.35万元,支出决算64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办案(业务)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9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04.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4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3.93万元,支出决算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养老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20.60万元,支出决算3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职业年金缴费纪实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8.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30.73万元,支出决算2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17.56万元,支出决算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69.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98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65.69万元,支出决算6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支出中住房公积金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05.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7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4.84万元、津贴补贴402.79万元、奖金86.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4.32万元和住房公积金69.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3万元。

(二)公用经费12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1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10.25万元、邮电费4.46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12.60万元、工会经费7.94万元、福利费9.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658.4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2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2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20万元、印刷费10.25万元、邮电费39.90万元、取暖费22.42万元、物业管理费50.93万元、差旅费7.04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1.68万元、劳务费29.9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6.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2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6.80万元。

其他支出14.7。主要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14.7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00万元,支出决算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支出决算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度同上年度均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2022年度同上年度,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07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2年度无公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同上年度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001万元,增长0.01%,变动原因:本年度车辆燃油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同上年度均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个,实施项目9个,完成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58.4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658.4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6.4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10万元,增长6.84%,变动原因:本年度追加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65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国家赔偿资金项目”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国家赔偿资金项目”9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58分。全年预算数为172.37万元,执行数为17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案(业务)经费全年执行数172.37万元,用于办案业务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预算执行使用率达到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内容设置与实际执行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定义指标内容。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等系列程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2.37

172.37

172.3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72.37

172.37

172.37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障各项检察业务正常开展,设立办案(业务)经费。

办案(业务)经费全年执行数172.37万元,用于办案业务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预算执行使用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649

20

12.98


质量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15

15


时效指标

高效办理案件

定性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

定性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完成


15

15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定性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5

%

10

9.6


总分

100

92.58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33.81万元,执行数为3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全年预算33.81万元,全年执行33.81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内容设置与实际执行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定义指标内容。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等系列程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81

33.81

33.8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3.81

33.81

33.81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实现办案装备水平与办案装备需求相匹配的科技型检察院。

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全年预算33.81万元,全年执行33.81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8

20

2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5

15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成本

定性


购买质优价廉设备

完成


15

1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设备利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5

15


可持续影响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9

%

10

10


总分

100

98


  1. 国家赔偿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9分。全年预算数为14.70万元,执行数为1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玉泉院三部赔决〔2021Z3号刑事赔偿决定书内容,赔偿请求人刘某某请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两项符合法律规定,故由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给付赔偿请求人刘某某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两项共计人民币14.7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尚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业务部门申请及时准确进行赔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赔偿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70

14.70

14.7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70

14.70

14.7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的案例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用于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的案件进行赔偿。依据2021年支付的国家赔偿金测算2022年所需国家赔偿经费。

根据玉泉院三部赔决〔2021Z3号刑事赔偿决定书内容,赔偿请求人刘某某请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两项符合法律规定,故由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给付赔偿请求人刘某某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两项共计人民币14.7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赔偿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30

14.7

万元

10

4.9


赔偿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1

5

5


质量指标

按时赔付

正向

大于等于

30

31

10

10


足额赔付

正向

等于

14.7

14.7

万元

5

5


时效指标

按时赔付

定性


规定时间内赔付

按时


5

4


足额赔付

正向

等于

14.7

14.7

万元

5

5


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万元

5

5


听证专家人数

正向

等于

0.15

0.15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定性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完成


30

20


可持续影响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定性


履职

完成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9

%

10

10


总分

100

83.9


  1.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3.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2022年需求,购买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配置防火墙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实现办案装备水平与办案装备需求相匹配的科技型检察院。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全年预算33.81万元,全年执行33.81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2022年度业务装备经费绩效自评目的: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我院2022年度业务装备费项目在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有效及关注支出结果和目标实现程度,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对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目的就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化。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81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81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81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2年度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3.81万元,全年预算33.81万元,本年预算执行数33.8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33.81万元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23.8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支出1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与年初设定目标一致。此项目资金的投入给本部门检察业务高速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资金。2022年度业务装备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及监管的透明度;无挤占、截留、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资金支出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准确支付,达到要求的序时进度。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三、项目绩效情况

()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购置设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0台,实际完成108台,分值20,得分20

2、质量指标

2)设备质量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得分15

3、时效指标

4、成本指标

3)设备购置成本,目标值购买质优价廉设备,实际完成完成,分值15,得分13

()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4)设备利用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5)设备使用年限,目标值大于等于5年,实际完成5年,分值15,得分15

()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6)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9%,实际完成99%,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等系列程序,通过自评得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有效地信息,切实提升决策能力。年初绩效指标设置与实际运行有偏离情况,后续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继续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随时掌握资金的使用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措施及办法。

绩效申报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四、20404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琪 联系电话:0471-5686231


第五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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