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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玉泉区检察院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一)玉泉区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玉泉区检察院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和司法警察大队。

玉泉区检察院人员编制为5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为44人,工勤事业编制数为11人,现有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26人。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无二级单位。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26.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96.62万元,上年结转29.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9.54万元,增加5.8%,主要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62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9.54万元,增加5.8%,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1596.62万元,占比98%;上年结转29.69万元,占比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14.62万元,占比75%;项目支出411.69万元,占比2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日常运转、检察业务及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2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29.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与机关运行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6.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6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2万元,增加3.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9.3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包括用于购置复印机设备1套,价值35万元;执法记录仪10套,价值2万元;图书档案保护设备1套,价值2.8万元;组合家具8套,价值3.2万元;其他家具设备4套,价值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74.3万元。包括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增值电信服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服务及购买复印纸、其他印刷服务费等方面的支出,价值7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10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9辆,机要应急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11.69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358.0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53.67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4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3%。内容:业务装备经费45万元,目标是更新设备,完善硬件设备,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业务)经费337万元,目标是2023年预计办理各类案件1000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项目资金29.6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琪 联系电话:04715686231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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