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编制13辆,空编1辆,实际使用车辆1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的接收及传达;执法执勤车辆11辆,主要用于:办案部门提审,出庭公诉及办案人员出差调查取证的调配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