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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3-01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对于破坏国家法律政策、政令统一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破坏国家法律政策、政令统一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玉泉区检察院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一)玉泉区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设科室16个,分别为侦察监督科、办公室、政工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委会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监所科、技术科、法警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驻大南街办事处等三个派出检察室。

人员情况

2019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数44人,工勤编制人员数4人,事业编制人员数5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1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18人。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无二级单位。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389.1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65.09万元,上年结转24.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84万元,增长3 %,主要是办案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389.1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84万元,增长3 %,主要主要是办案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38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5.09 万元,占比98 %;上年结转24.02万元,占比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389.11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9.09万元,占比87 %;项目支出 360.02万元,占比 1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构日常运转、检察业务及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89.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24.02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188.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37.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与机关运行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

85.8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 54.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3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纳医疗保险等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59.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4.82 万元,比上年减少 35.48万元,下降7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1万元,下降 9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加减少35.38 万元,下降了7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1 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28万元,下降37 %。减少原因主要是我院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开支范围,“三公” 经费逐年递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73万元,比上年减少71.17 万元,下降了40 %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我院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119 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9 万元。包括:购置密码柜60套价值16万元,更新计算机20套价值8万元,会议室显示器1套价值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2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 辆等,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0.0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安琪       联系电话:0471--568623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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