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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到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玉泉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方向

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形式多维度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入领会、入脑入心,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制定明确的时间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7次,通过检察长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压实“一岗双责”,着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治党从严治检,全年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围绕党章、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宋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有关要求,院党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全体党员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报告,认真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等问题,有力有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构建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强化检察履职,践行为民初心的使命担当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区政法机关关于“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法 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共组织营商环境专题教育学习7次317人次,政策法规学习5次253人次,典型案例教育4次125人次 。通过电话连线、线上视频座谈会等方式联络企业26家,收集整理27条问题和意见, 出台服务保障措施18条,制定落实便民利企相关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对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依法快速审查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助力企业维护权益、合法经营。依法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工作,与14家行政机关共同组成工作联合体,联合制发《关于建立玉泉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试行)》,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3人,其中1件1人报请指定管辖,1件2人系异地合规监管。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区委、政府统一安排,第一时间下派检察干警入住隔离酒店,先后组织70余名检察干警分赴各个任务点开展防控工作,胜利完成了防控任务,在抗疫期间,全院90%以上的干警参加了防控工作, 检察干警在疫情面前,不仅没有退缩,而且努力做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开展线上提讯提审328次,远程庭审198次,通过网上开庭、线上听证会、检察官线上办公、律师异地阅卷等方式,保证特殊时期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效能,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情,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 , 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3.3万元,做好检察环节相关工作,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立足老旧小区“飞线乱象”顽疾,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信办、区创城办等部门,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四大运营商进行磋商会谈,推动151个小区、32条背街完成治理,其他地方的“飞线乱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为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 以公开促公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营造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通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共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事项共计93件, 接待群众300余人次,严格落实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通过转理念、拓渠道、强措施,多举措开展公开听证工作 , 2022年共召开听证会23次 , 其中公开听证21次、不公开听证2次,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反诈养老小课堂”“献礼二十大·先锋故事”“检心永向党·干警话心得”等专栏,在官方“两微一站一端一抖”平台共发布信息3878条, 其中微信公众号发788条,获评 “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荣获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全区检察宣传优秀通讯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和重要案件公开听证等方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虚心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落实整改,努力使检察工作和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

三、聚焦主责主业不懈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2022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47件179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1件131人,不批准逮捕案件39件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9件532人,提起公诉301件368人 , 改变管辖25件59人, 不起诉82件96人。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活动,联合玉泉区公安分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梳理涉案线索,保持打击养老诈骗的高压态势。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7人, 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人,适用率为100%。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安全。与200余名旅馆业经营者签署依法开展登记和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承诺书,促进从源头治理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与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妇联、卫健委等8家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共同召开“校园周边禁止设置烟、酒销售网点”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的21所中学、中职学校和12所小学进行实地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法治宣传,2022年共进行线下宣讲11次,线上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序拓展。2022年共发现案件线索83件,立案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行政机关整改回复3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审查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已纠正或履行职责16件。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立案审查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其中已纠正或履行职责2件。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监管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对辖区内药店进行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拓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监管、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等新领域专项监督,立案办理8件新领域案件,积极拓展“等”外领域公益保护,其中1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案例。

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增强。2022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法院采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收到法院采纳回复4份。坚持公开听证,针对4件同类争议较大、审查较难的侵权纠纷案件和1件抚养费纠纷案召开听证会,现场释法说理,促进民事和解,确保公平公正。开展民事执行款物管理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 审查执行案款发放、流转、“不明款”清理等问题整改情况,建立执行案款台账,持续巩固近年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成效。

行政检察监督打开新局面 2022年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份,收到法院采纳回复6份;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收到法院采纳回复4份。开展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立案3件冒用个人信息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收到法院采纳回复3份。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新格局。

数字化赋能检察工作。自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委和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共接收一审公诉案件190件,审查批捕79件,让数据“跑了起来”,为司法办案提质增速。应用“青检提 讯”“非羁押人员管理系统”,提升实现精准监督、智能管理。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实现数据标准统一和集中存储,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打牢应用基础。

四、坚持检察队伍建设,以务实举措打造高素质新时代检察铁军

开展双向选择上岗激发队伍强劲活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玉泉区委组织部、玉泉区委政法委同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双选”工作,共设置岗位62个,其中业务岗位45个,综合行政岗位17个,通过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员额检察官、辅助检察官及书记员的双向选择,优化了资源配重、激发了工作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批愿干事、能干事的干警走上了环节干部岗位,部分不愿干、躺平的干警也积极工作起来,双向选择最大限度优化了人员组合,实现了人尽其才、人岗适应的“1+1>2”的效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完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搭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教育培训”“指尖微课堂”平台,出台《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和选树实施办法》,全年共组织开展培训176余次4500余人次,其中参加政治轮训3个班次8人次; 参加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班的培训共18次192人次;参加同级和上级院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133次3601人次; 参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主题培训共2期699人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日常监 督和管理,打好检察队伍正风肃纪攻坚战。针对考勤、会风会纪、干警学习笔记、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对重大节日值班情况和 公车封存情况等开展检务督察。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检察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促使干警廉洁自律。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29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0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也是各项检察工作继续稳步向前的一年。一年来,我院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玉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存在结合点、切入点不够精准、措施不够 到位的问题,服务保障玉泉区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仍不到位,“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还有差距,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三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和深度还不够,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上,强化政治建检、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玉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按照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部署,积极主动谋发展、强业务、促改革、抓队伍,保障各项工作都有新进展新成效。以更强的政治担当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检察智慧、检察力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法律监督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 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两项监督工作常态化。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督办案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用足用好党的刑事政 策,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更深更实在民事检察业务中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以检察和解积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协同共治,不断为公益诉讼检察可持续发展注入动能,充分发挥 “公共利益代表”的检察职能,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坚持抓规范、拓领域、树精品。

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在司法实践中锻炼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运用 “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抓实检察人员考核,向科学管理要 “生产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深化警示教育,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征程,新征程激励新作为,新的一年里,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玉泉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高昂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全力履职尽责,为服务和保障玉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将 “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

② “4+9”法定领域: “4”指的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9”指的是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安全质量保护、妇女权益保护。

③ “三个规定” :是指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 “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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