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四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到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保障玉泉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各项检察工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干警。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保持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在宣传学习引导干警学深悟透教育整顿重大意义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央第四督导组和自治区第一指导组提出的“七大顽瘴痼疾”整治,共发现五大类21项问题,坚决做到了顽瘴痼疾整治问题清仓见底。紧紧围绕发现的问题和督导组及指导组问题反馈整改,先后制定五套整改方案和85条具体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了督导反馈全面整改。紧紧围绕问题及时“查改学”一体推进,“废改立”同步跟进,共废止制度22项,修改制度59项,新制定制度19项,坚决做到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标对表主动检查、针对问题立行立改。紧紧围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硬性要求,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5件,要求以后坚决做到每月应报尽报,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紧紧围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共有10名干警主动向党组织说明问题,院党组根据不同情况,均给予相应组织处理,自查人数占总人数的15%,被查人数为零,坚决做到了应查尽查、应改尽改。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院干警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更加规范,纪律作风更加严明,为民执法意识更加巩固,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始终与区委、政府同心同向,全力服务玉泉区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落实区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先后组织70余名检察干警深入15个卡口、社区、村,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网络提审、网上开庭、律师异地远程阅卷等工作,保障特殊时期检察工作正常开展。依法快速办理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开展防疫和法律知识网上宣传200余次,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
积极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面对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依法受理区监察委员会等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件39人,依法提起公诉28件44人(含转隶前本院办理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5件37人,其余3件7人正在办理中。
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措施。深入3家包联企业走访调研6次,听诉求解难题,讲法治促发展。对涉企负责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 3件3 人,不起诉5件5人。我院办理的徐某某涉嫌妨害作证罪不起诉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助力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诉9件14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涉金融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40件83人。主动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8件,立案1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2件,行政机关整改161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依法提起公诉6件18人。把精准脱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依法为22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6万元,防止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三、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始终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四年来,共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704件953人,依法提起公诉1671件2009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266件309人,依法提起公诉344件402人。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共批准逮捕33件61人,依法提起公诉94件119人。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782件782人,依法提起公诉709件711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4件32人,依法提起公诉16件55人,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10人。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10件19人。成功办理韩某平等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群众深恶痛绝的恶势力团伙。坚持“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发现并移送涉伞线索13条。紧盯执法漏洞、打财断血、廉政风险、行业乱象等发出检察建议11份,推动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四年来,办理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信访案件376件,信访答复率均为100%。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来访制度,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接访300余次,预约接待来访群众70余人次。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我院3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5件26人,提起公诉29件30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批准逮捕23件50人,审查起诉23件50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6人,不起诉11件18人。并对62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我院成为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自治区仅有两个检察院获此殊荣),自主研发了“泉?守护—卓兰未检(玉泉)社会支持体系云平台”。选派39名检察官担任4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各类法治讲座90场次,听课人数达3万人次,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7件181人,不起诉104件127人。对侦查、审判阶段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取保候审4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6件16人。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4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追捕36人,依法追诉2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 68件,纠正57名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对法院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法院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人员13名,依法收监11名,针对脱管、漏管发出检察建议11份。
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做强。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四年来,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7件。针对当事人不服裁判结果案件29件,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法院已裁定再审17件;针对审判程序和执法活动不规范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纠正121件,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持续跟踪案件,针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同类违法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书2份,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行政检察监督向实推进。通过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又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四年来,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1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39件,提出检察建议139件,均已整改回复。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已整改回复。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4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均已整改回复。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持续做好。四年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6件,立案审查2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7份,行政机关整改241件,其余正在整改回复期;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6件,法院均已判决支持。我院自主开发“指尖公益”平台,聘任了40余名公益保护观察员,打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最后一公里”。联合食药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销售平台联合开展拉网式巡查10余次,督促189家网络供餐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我院办理的督促规范快递收寄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我院办理的“东岳天齐庙”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是自治区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四、紧紧围绕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始终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推进内设机构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如期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和线索移送。深入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调整,全院内设机构数从13个精简到6个,部门正副职人数从28人减到14人。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优化检察官办案团队,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基本办案组16个,专业办案组5个,提升办案效率。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共有100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019年的21.18%,到目前的87.36%,提高了66.18%。既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又有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案件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四年来,共公开程序性信息2370条,法律文书1460份,重大案件信息66条,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386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150期3900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05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500余条。
五、紧紧围绕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四年来,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6次、组织生活会10次,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督促检查,不断强化党内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区委和上级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聚焦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我院三个党支部先后荣获玉泉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三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全院干警签订《纪律作风承诺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岗位调整谈话等183人次。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警示教育25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07份。
抓好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支持鼓励干警进行学历深造等工作,提升干警业务素质能力,我院现有71名干警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1名,本科学历48名,本科以上学历占97.2%。四年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15次、自治区级表彰奖励19次、市级表彰奖励72次。共发表调研论文87篇,在国家级媒体刊载25篇,在自治区级刊物、市级刊物发表论文62篇。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们的方向旗帜鲜明、坚定正确;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文明单位、呼和浩特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此,我代表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安排
202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玉泉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将检察权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增强联络工作的亲历性和互动性,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观摩评议庭审、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让人大代表近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坚持主动作为,服务玉泉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区委、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努力找准服务区委、政府工作落脚点和着力点,精准有效地服务玉泉区中心工作。继续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全力助推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规范行使检察职权,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激励新作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玉泉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