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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9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北方新报  【字号: | |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自治区和呼市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转型升级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正确政治方向,检察道路自信有新提升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立 “学习讲堂”和“草原学习轻骑兵”宣讲队,在“两微一站”开设学习专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今年以来(截至12月17日,下同),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检察长讲党课6次、学习宣讲30次、专家讲座5次、专题研讨7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具体行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俱进。

二、聚焦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新作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等犯罪。深入开展对贫困群体的专项司法帮扶救助工作,对2起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积极服务保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把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处置预案,依法及时有效处置。审查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6人,审查起诉4件6人。 

积极服务保障污染防治。突出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4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1]工作,立案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 

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履行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坚持“三个慎重”[2]、区分“五个界限”[3],加强涉及民企权益案件的诉讼监督,通过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4]“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形式,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教育、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聚焦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群众反应强烈的涉枪涉暴、涉黄赌毒、涉盗抢骗等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68件215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8件18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2件34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7件331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不批准逮捕18件28人,不起诉3件6人。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4名干警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与监察委的案件线索受理与移送工作衔接机制,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玉泉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联动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工作小组,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合力。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9件22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12人。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辖区娱乐场所和旅店行业进行综合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5],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制度。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7件13人,不批准逮捕1件4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8件17人。提起公诉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6件8人,不起诉1件4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6件1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援助7件15人,开展社会调查4件7人。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21场,受众约5000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平安玉泉”建设,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接访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做好案件风险防控、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开展“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80人次,审查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件。

四、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新举措。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件。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追捕21人,追诉16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3件(次)。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1件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民行监督有效开展。共办理民行诉讼监督案件150件,其中,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13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7件,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突出纠防久押不决、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等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共梳理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收监人员5名,依法收监3名,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9人,发出检察建议8份。

强化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在全区率先聘请41名来自各行政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为公益保护观察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6件,经审查全部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过诉前程序,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聚焦改革创新,提增司法效能有新突破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现有员额检察官14人,检察官助理25人,司法行政人员3人,通过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选任员额检察官3人,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示范作用,共办理各类案件89件。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实施细则,确立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统筹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审讯平台、指挥调度平台、综合安防平台、语音识别平台、听证宣告平台、法制宣传教育、检务公开平台、12309接访平台、案件讨论平台、案件管理平台、运维保障平台等办案服务信息化系统。自主研发“掌上民行”平台[6],人民群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查询案件信息、举报公益诉讼线索、申请民行监督,把窗口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的掌心、指尖。自主研发“玉泉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救助”APP[7],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

着力打造“一院一品”亮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转型升级打造新型司法办案服务中心,集司法办案、检察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检务公开、干警职业素能提升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检察办案服务平台,包含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共办案区、未检办案区和辅助功能区,切实解决了办案服务“无固定场所、人员无固定席位、过程无监控监管”的问题,有效推进检察办案服务工作规范高效,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搭建法警履职新舞台,提升检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整体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该创新创优做法得到自治区院充分肯定并向全区推广。

六、聚焦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有新气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第一位,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开展谈心谈话19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认真落实高检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对发现问题全部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强化 “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共约谈部门负责人21人,发出检务督查通报14份。

强化组织能力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大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品牌理念引入到党建工作中,打造党建工作“三大品牌”,被玉泉区机关党工委确定为党建品牌创建示范点。充分运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互派学习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各类检察人员履职尽责能力。2018年,我院连续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实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共有8名干警分别获得市级和区级荣誉。

七、聚焦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新成效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完善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两微一端”等检务公开系统,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1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法律文书260份,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60件。依托多媒体平台用原创作品、主题漫画和微视频等多种形式,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共发表新闻宣传稿件224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09篇,自治区和市级媒体采用15篇。发表调研论文35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10篇,自治区和市级刊物采用25篇。被评为2018年度“优秀政务头条号”。

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检察权运行各岗位、各环节主要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有效化解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务部门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实现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今年来,共开展6次案件质量评查,其中4次常规评查,2次专项评查,评查各类案件600余件,发现文书制作和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300余项,发出案件评查、流程监控通报18份,各部门进行及时整改,其中98%已整改完毕。

持续深化外部监督。深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主动向人大报告司法改革专项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观我院司法办案服务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发放代表委员联络卡和征求意见表,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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