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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我院在中共玉泉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玉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全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围绕大局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投入平安玉泉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严重刑事犯罪。侦查监督部门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53件181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0件159人。公诉部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86件64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17件493人,经人民法院审判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执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5人。深入贯彻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八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法制进校园”全国宣讲团在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以 “举报宣传周”为契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

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排查“问题疫苗”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权益促进玉泉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发挥出作用。全年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件5人。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示范作用,不断畅通“信访网电”接访渠道,运用接待窗口、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控告申诉部门和派驻检察室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2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加强检察长接待工作,落实点名接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90余人次。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总要求,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初查精细化、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20人,其中大案10人、要案1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9件1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有效开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对玉泉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进行全方位预防监督,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开通了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和行贿档案网上查询系统,实现了警示教育和行贿档案查询在网上开展和办理。全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讲座21次,1000余人参加了教育活动,提供预防咨询50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4篇,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80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了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检察、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等活动,加大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6件16人。依法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16人,追诉漏罪16起。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决定不予批准逮捕7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63份。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243名罪犯开展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依法督促收监执行5人。

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扎实组织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认真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全年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认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立案审查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

四、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创新五化机制,打造精品公诉”的专题报告,对人大审议意见抓好改进落实。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同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9条,官方微博发布1534条,官方微信发布1021条。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5件,程序性信息640件、法律文书382份。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促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化、精细化。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启动年活动,以“精、准、细、严”为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建立《执法办案流程监管制度》,加大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四个环节的流程监控,运用《规范执法办案通知书》、《流程监控通报》等方法,实现案件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通过案件评查强化案件办结后的跟踪监督,开展了4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年受理案件744件835人,审核结案案件722件873人,复核案件16件,评查案件546件,接待律师76人次。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即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的监督责任,并层层传导压力,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主动承担起一岗双责,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抓好党组自身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措施,提升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纪律、作风等方面呈现出崭新面貌。

加强检察院建设。围绕检察工作需要,抓好办案用房、检察室建设,在现址新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2100平方米,建设500多平方米的检察便民服务大厅。裕隆工业园区检察室已经完成征地工作,项目规划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工作,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全年完成调研论文74篇,国家级媒体刊载56篇, 4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选任标准、条件和程序,完成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工作,共选任入员额检察官22名。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优化检力资源配置。确定检察官权利清单,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形式,开展业务工作,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好办案责任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较还有差距;二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从严治检、从严管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距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司法理念、办案能力、执法水平还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水平,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加大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力度,有力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升规范文明司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治检、从严执纪。

三、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结合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业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统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

四、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决定、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健全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虚心听取意见,真诚接受监督。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好本次大会精神,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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