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群众意见建议箱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扫描二维码关注玉泉区检察院
玉泉检察官方微博
玉泉检察官方微博
玉泉检察微信公众号
玉泉检察微信公众号
玉泉检察客户端
玉泉检察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图说检察
检察版法治 “营养套餐”上新啦~
时间:2025-11-0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自2025年11月1日施行

以国家立法的形式

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第二章第十九条、第四章第四十二条

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开展

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让法治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


第二章 社会法治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结合各自的职责,运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漫画由AI生成)


第四章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十二条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

(漫画由AI生成)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6号 邮政编码:01007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