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该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主办,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承办,主题为“民法典实施与内蒙古民事法律实践问题”。区内外百余名相关实务专家、理论工作者参会。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云聪丽、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萨日勒、检察官助理杨雨洁受邀参会,合作撰写的理论文章《民事检察监督视角下金融借款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实务认定》荣获年会三等奖,并被收录至年会论文集。
该论文依托地方司法实践案例,着眼于民法典实施后金融借款合同中互惠担保及资金池风险共担类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对于格式条款使用人提示说明义务的审查边界、交易安全与缔约实质公平的价值权衡以及小微经营主体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保障效果等内容进行分析,立足于民事检察有效监督定位提出相应完善对策。
此次获奖是全市两级检察院深耕主责主业、以学促干、以研促检的重要成果。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坚持理论赋能实践、研究指导办案,持续深耕高质效办案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力争产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为首府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