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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民学法丨“校园贷”伪装助学贷款,利滚利或将毁一生
时间:2026-09-15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开栏语

各位考生和家长们!中考、高考已经结束,骗子就扎堆“盯”上考生和家长了!从考完查分到志愿填报,从录取通知到入学缴费,6月-9月是诈骗高发期,每一步都暗藏陷阱!玉检君带大家每期拆解一个案例,全是干货,看完直接转发给身边考生家庭!

各位考生和家长们!

开学学费不够?

别碰“校园贷”!

骗子伪装成“学费分期、低利息”

实际是高利贷+暴力催收

害惨无数学生!

案例

新生小林学费不够,网上看到“校园贷,无抵押、低利息、秒到账”,贷款2万元,月息10%!逾期后,利息滚到5万,骗子曝光其通讯录、发威胁短信,小林被迫辍学打工还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校园贷”约等于高利贷,绝对不能碰!正规学费贷款只有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且不可能暴力催收!“校园贷”多为无资质机构发放,超高利息,暴力催收,严重影响学业和生活!学费困难找学校资助中心、辅导员,申请官方资助。


防骗口诀

坚决不碰“校园贷”!

碰了可能毁一生!

有困难找官方资助!

结束语:各位考生和家长们!以上骗子步步设套,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记住:凡是交钱的、要信息的、走私人渠道的……全是骗局!转发给身边每一位考生家庭,一起守护高考、中考后的万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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