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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检影丨办案中遇同意认定争议?《刑法中的同意制度》帮你理清思路(总第146期)
时间:2026-08-31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前言

家熟不如国熟,花香不及书香,与书为伴,浸润书香,映射出检察人独有的气质。《书香检影》是玉泉区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打造的读书会品牌,旨在倡导检察人员勤读、善思、笃行,持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目前,“书香玉检”已成为我院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底色。

书使人明智,读法使人明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书香检影》专栏将每周发布一篇荐书文章,2026年,让玉检君带您看见更多的法律好书!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从性侵犯罪谈起》

作者:罗翔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审视性同意标准,以及包裹在“性”周围的权力、道德和文化。

“同意标准”不止简单的YES OR NO,向读者传递自我保护的法律力量。

“不等于不”标准、肯定性同意标准、性同意年龄、强制手段、厌女情节、社会风俗……

审视自己,了解自己,忠于自己,在真正“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去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勇敢说“不”,也学会尊重她人的“不”,维护她人的“不”,不要试图读懂她的心,而要给她说出自己意愿的权利。

内容简介:

有的男性认为女性穿着暴露、与男性单独共处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双方有亲密肢体接触等等行为就是女性暗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这些“我以为”真的意味着“她同意”吗?

同意问题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对“性同意”的讨论,不止于性行为发生需要得到许可,还包括围绕着“性”的性别、权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审视,性同意年龄、厌女情节、社会风俗、亲密关系、婚内强奸……

世界并不完美,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思维导图:

金句来了:

正确表达不同意,是每位女性自我保护的关键;尊重她人的“不”,也是每位男性行为自由的边界。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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