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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民学法丨老旧小区装电梯,邻里别闹“采光仇”
时间:2026-03-18  作者:李宁、王蒙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是方便老人小孩出行的暖心好事,可偏偏有人因为采光问题堵着工地不让施工,闹得邻里不和。到底装电梯的权益该怎么保障?邻居的顾虑又该如何安放?今天咱们就聊聊这里的法律门道。

案例

某花园小区一栋楼的业主们一致同意加装电梯,公示无异议后也办齐了所有审批手续,工程开工后却卡了壳。居住在相邻楼栋的业主范某认为,电梯安装位置会影响自家采光,多次到施工现场阻挠,导致工程被迫停工。无奈之下,申请装电梯的徐某等业主只好起诉范某,要求其停止妨害行为。法院现场查看发现,该小区已加装的电梯均采用全玻璃设计,已尽可能降低对周边采光的影响。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检察官说法

加装电梯是惠及多数业主的民生工程,尤其能极大便利老年群体出行,只要经过法定比例业主同意、办齐审批手续,施工行为就受法律保护。相邻业主之间本应互谅互让,电梯采用全玻璃设计已最大限度降低采光影响,范某擅自阻挠施工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当然,若电梯使用后确实对部分业主的采光、通风造成较大影响,受影响方也可就补偿问题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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