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切实服务保障“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国之大者”,在服务区域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坚守安全稳定底线。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6人,提起公诉384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及检察侦查部门移送职务犯罪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4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赌博犯罪,起诉84人。深挖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7人,在办理一起缅北电信诈骗案时,深挖彻查漏罪漏犯,确保涉案20名被告人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入选自治区检察机关2025年度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典型案例。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①等问题,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办理涉企执行监督等各类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份。与裕隆产业园市场主体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依法构建预防犯罪、化解风险、维护权益等保障机制,以法治护航企业发展。
拓宽文化遗产保护成效。锚定“崇文玉泉”工作目标,持续擦亮历史文化“金招牌”,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进一步明确文化遗产保护司法标准,及时化解纠纷。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中心”法治宣传阵地、检察办案平台、研学实践载体实效,构建文化遗产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司法保护工作格局。针对辖区内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自治区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守护好中华文化根脉。
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净土。以法治之力提升生态颜值,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5件,依托“玉检·公益诉讼”小程序收集线索,推动并督促相关单位专项清运垃圾1000余立方米,助力美丽玉泉建设。针对高标准农田日常管理和废弃物回收情况,实地走访40个村,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区、镇、村”联动监管模式和“村级回收+区级转运”农业废弃物回收机制,该案被评为自治区级典型案例。
二、心系“民之关切”,在保障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真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紧盯电梯、室内消防、健身器材等领域安全隐患,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13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对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针对辖区内超市、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100%,推动行业监管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得到解决。
用爱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起诉12人、相对不起诉7人,积极推进分级矫治②工作,参加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6人次,为8名专门学校③学生建立观护帮教小组,针对一起涉众型未成年人犯罪,依托专门学校进行专业矫治教育,探索形成的“分类处理、精准矫治、系统治理”办案模式在全市推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人,起诉4人,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在办理的陈某某遗弃案中,通过监护评估等举措,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该案被评为自治区级典型案例。
倾力保护特定人群权益。积极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受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4件,运用“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监督模型”发现民事线索并支持起诉1件,帮助10名农民工讨薪数万元。强化涉军权益司法保障,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处理、提前介入等机制,办理涉军类案件9件,在一起涉军民事案件中,帮助退役军人挽回损失80余万元。积极开展军地共建服务活动,邀请军人军娃参加普法讲座、亲子互动等活动5次,持续巩固军地协作成效。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为2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办理各类群众信访275件,接待群众600余人次,中央巡视组、最高检巡视组交办30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办结。在办理的一起信访案件中,我院综合运用检察长包案、检律对接、走访回访等措施,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案入选最高检“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持续提升“老田工作室”品牌质效,在综治中心、大南街街道办事处挂牌设立“老田工作室”④,提供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暖心服务,“一站式‘五心为民’老田工作室服务项目”荣获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志愿服务优秀奖,1名同志获评全市“政法先锋”。
三、紧盯“法之公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实现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集中审查、高效办结,共办理此类案件123件123人,平均办案时限缩短至9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9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3.8%。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撤案21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纠正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不规范问题4件,社区矫正执行不规范问题9件,财产刑执行不规范问题5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聚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份。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合同纠纷监督案中,经调查核实,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已裁定再审,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⑤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份,全部督促执行到位,有效保障百姓胜诉权益。持续加大虚假诉讼⑥打击力度,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召开虚假诉讼专项工作联席会,在强化线索移送、深化信息互通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找准行政检察高质效履职新支点,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3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100%,其中办理行刑反向衔接⑦案件12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2人,办理的一件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创新“办案地+行为地”协同机制,推动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破解跨区域“不刑不罚”难题,该案入选市检察院首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坚持以“良方”促“善治”,倒逼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及管理衔接漏洞,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年立案76件,涵盖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办理,5件案例获评自治区级、市级典型案例。聚焦民生关切,针对违规促销、社区团购及“一老一小”机构开展监督,推动整治问题药店12家,该案被评为自治区级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节水行动”重点项目,促进水资源节约与规范管理,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公众节水护水意识。
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把牢检察侦查办案质量“生命线”,2025年,重点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立案侦查并起诉1件1人。与区纪委监委会签“一案双查”协作方案,建立协作机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侦查工作会议上,我院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先进集体”,1个办案组获评“优秀办案团队”,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1起案件入选“优秀案例”,实现四项荣誉全覆盖。
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积极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国有财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发现监督线索并成案上百余件,成绩位居自治区基层检察院前列,有效破解检察数据资源利用率低、法律监督线索发现难等问题。研发的“督促整治向未成年人违规租赁机动车”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平台上架,获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监督成案上百余件。深化检校合作,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召开“数智赋能检察办案理论与实践”学术交流会,就数字检察与数字犯罪等领域论文撰写进行研讨交流,推动理论和实务深度融合。
四、坚持“检之铸魂”,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根基。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27次,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研讨10次,开展巡听旁听2次。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两个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0次、主题党日活动13次,有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从“指尖”入“心尖”。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读书班、交流研讨等21次。
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17次。获得集体表彰奖励17项,其中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4项,市县级11项,我院作为全市检察系统中唯一入选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表彰奖励48人次,1名同志在第三届自治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荣誉称号,8名同志在“呼市十佳公诉人暨刑事业务能手竞赛”等市级业务竞赛中获奖,16名同志入选自治区级、市级“检察侦查”“知识产权犯罪检察”等各类人才库。
深化检察改革。更加突出检察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助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⑧,发表国家级、自治区级理论研究文章5篇,获评优秀调研理论成果4项,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综合履职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持续加强全链条案例培育,1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6件入选自治区级典型案例、16件入选市级典型案例,实现从“单兵作战”向“全员发力”。持续提升检察管理能力水平建设,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在2025年全市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我院历史性包揽业务标兵、能手和“优秀组织奖”等全部荣誉,实现“大满贯”。
扎实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有关重大事项报告70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运行。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组织开展“顽瘴痼疾”常态化自查,开展检务督察30次。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对纪律作风进行督查。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贯彻“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次,走访代表委员90余人次,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当面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召开公开听证70场,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50余人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面落实检务公开,把“有意义”的事说得“有意思”,官方7个平台发布信息7000余条,发布各类原创作品300余条,国家级、自治区级等媒体采用51条,荣获“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25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事业的每一步前行、每一次进步、每一项成绩,都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都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都源于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以及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制约。每一份关注都是动力,每一份支持都是责任,在此,我谨代表玉泉区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标准,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需增强,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切入点还需细化。二是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还不够高,在一些新领域、新业态案件办理上,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还需提升。三是改革创新的成效还不突出。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引擎效应”不明显,“三个管理”协同发力的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篇布局之年,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为玉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保障。
一是铸牢政治忠诚之魂,把稳检察方向。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与上级检察工作部署一体学习贯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党建与业务从形式融合向质效提升转变。
二是聚焦发展大局,提升服务保障质效。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常态化开展“检察进企业”专项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建议等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深化“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重点围绕大黑河流域治理、耕地保护等领域,加大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守护好玉泉绿水青山。
三是坚守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民生诉求。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提升“老田工作室”护民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大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行政检察有力有效、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拓展,构建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促进做到“三个善于”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链条的法律监督。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以数字赋能驱动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全面深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位一体”的大管理格局,以科学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强基导向,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能,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积蓄动能。
各位代表!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只争朝夕的昂扬斗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泉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