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是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深邃的政治智慧和丰富的法治思想,对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动态中丰富和发展的重要来源。检察文化也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强化法律监督的文化理念和行为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辩证性、系统性、历史性的思维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检察机关应深刻认识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汲取优秀法治思想对加快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从党的百年法治求索中汲取智慧力量,从人民检察事业百年奋斗历程中赓续红色基因。进一步挖掘和传承礼法结合、德法共治,法尚公平、执法原情,民惟邦本、明德慎刑,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准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法治建设之间的契合点,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紧密贴合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实践,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培育检察精神家园,使新时代检察文化内涵进一步丰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极大提升。
二、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功能
一是引导激励功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检察文化要崇尚以人为本,通过树立检察工作共同的目标,以“无形的驱动力”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以正确的价值理念激发每位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以文化持续赋能业务,以业务促进文化发展,汇聚检察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凝聚整合功能。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根植于心、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和法治理念。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对于检察机关规范有序、协调运转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将不同检察人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进行有机整合,凝聚检察人员共同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达到凝心聚力的作用。
三是规范约束功能。检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依托并渗透在各项检察制度中,通过规章制度明确检察人员的行为边界,落实刚性约束,教育检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检察文化建设认识不足。部分检察人员对检察文化的内涵及功能认识不清,浅尝辄止。他们认为检察文化建设就是组织读书会、茶话会、运动会等,拍摄几张照片、录制几条视频、撰写几篇经验材料,是搞花架子,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没有实质联系。
二是检察文化建设方法不够灵活。由于基层检察机关办案数量大,业务繁忙,在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有时会忽视检察文化建设,导致未能结合地域特色及本院特点,深入挖掘和提炼检察文化。有些部门“自扫门前雪”,部门间相互配合不够,不能在全院范围内“一体化”全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相融相促效果不明显。例如,H市Y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自身特色提炼出了党建品牌和工作品牌,但品牌成效还不够明显,在赋能高质量发展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有待提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经过重塑性改革,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实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从检察工作长远来看,“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更符合新时代检察人员的要求。但在现实中,刑事检察方面的“专精”人才较多,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多能”检察人才相对短缺,不利于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以H市Y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7人,其中法学本科学历以上的14人;检察官助理12人,其中法学本科学历以上的10人。这些检察人员的审查案件、释法说理和理论调研能力十分出色,但参与社会治理、群众工作等综合履职能力相对薄弱。由于处于司法办案的“第一线”,基层检察机关在招录人员时会优先考虑招录检察官助理,充实办案力量,导致财务、文秘、信息技术等类型的人才缺乏,但这些专业性人员对检察工作的发展不可或缺。以H市Y区人民检察院为例,现有司法行政人员8人,其中4人为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跨领域人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工作的顺畅开展。
四是检察文化建设的特色定位不清晰。缺乏借鉴并转化其他地区单位先进文化建设成果的意识与机制,存在与其他检察院或行政单位在文化建设上“千人一面”的问题。检察文化建设应从检察业务中提炼,并引导规范检察业务,但实践中,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缺乏有效结合,未能将所在地的地域人文、历史渊源与检察业务相融合,实现同频共振,打造出体现本土化与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
四、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优秀的检察文化能够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潜移默化地影响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各地检察机关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共谋共建共享,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H市Y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文化的载体建设、内涵挖掘、氛围培育为主要抓手,牢牢坚守“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这一定位,通过“一四五”工作法(“一个工作室”即以检察官田海军命名的“老田工作室”为核心;“四大提升”则是提升检察服务实操、提升信访矛盾化解率、提升检察品牌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五项工程”包括司法救助暖心工程、矛盾调解和谐工程、法治宣传浸润工程、企业护航发展工程、信访积案攻坚工程)不断释放创新发展新动能,推动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队伍建设互动互融、相促相生。
(一)强化党建与业务一体融合
党建与业务密不可分,党建强业务才能强,业务强党建必须强。检察院应在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这个“关节点”上持续下功夫。一是依托“支部阵地建设+政治建设教育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搭建集成化、差异化、可视化的阵地矩阵,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二是建立“工作出问题、党建找原因”的溯源机制,党务干部与业务骨干“双培养”的工作机制,一体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能,形成党务工作大有可为、党务干部大有作为的鲜明导向。三是以党支部之间“党建共创、业务交流、促进办案”为抓手,各部门负责人同时是支部委员,以党建推动办案一线齐头并进。把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作为衡量对党忠诚履职的硬标准,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一以贯之的初心坚守,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常态化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为切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二)聚焦固本与创优一体发力
检察院应以品牌建设推动基层检察转型升级,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效能,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固本强基,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品牌及党建品牌内涵,增强检察品牌的吸引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将检察履职融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维度,使检察文化具有更鲜明的辨识度,使检察业务具有更直观的展现度,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二是争先创优,敢为人先。深刻领悟“蒙古马精神”内涵,积极挖掘本土特色,继续打造具有识别性的品牌名片,实现“软文化”的“硬装修”。在党员、员额检察官中培育榜样人物,发挥先锋“传帮带”作用,力求“一盏灯照亮一小片”。挖掘典型案例这口“富矿”,以“小案例”彰显“大作为”。开创新媒体团队运作模式,集全院之力,做优做精原创作品,凝聚宣传合力,让更多的人熟悉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认可检察工作。
(三)注重专才与通才一体培养
“人才是第一资源”,该院始终坚持“见苗浇水”的培养意识,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检察人才建设环境。
一是在抓好理论武装这个“定盘星”上持续下功夫。探索形成“立—育—学—讲—干—树”的培养路径,让检察人员“开口能讲、提笔能写、交案能办、遇事能干”。探索形成“1+X”学习模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1”贯穿学习始终,开展检察工作现代化、各条线业务等“X”融合式学习,以“全院层面整体学+部门业务特色学”方式同步进行。举办“我的办案故事”小课堂,各办案组代表走向讲堂,分享办案感悟、经验,通过认真“讲”启发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各部门、各条线需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实务工作者来检察院开展精准授课。
二是在抓好检察文化建设这个“软实力”上持续下功夫。以墙为“媒”,打造检察文化长廊,融合政治、党建、法治、廉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位一体”的文化内涵。因地制宜、精心设计、反复打磨,让每一面墙、每一个角落“都会说话”,整合为集思想性、观赏性、警示性、启迪性于一体的检察文化阵地。征求各部门意见,制作集“北疆文化+地域特色+检察文化”于一体的文创产品,助力法治宣传,提升该院检察品牌辨识度和工作认可度。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一体贯通
检察院应秉承“严管出战斗力、厚爱出凝聚力”的理念,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监督管理强“内力”。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检务督察部门继续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变“被动管”为“主动治”,一以贯之推进“三不腐”机制。二是考实评准添“效力”。持续抓好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管理。积极探索数据赋能和智慧检务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中的应用与实践,以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调整为强大动力,坚持“管案”与“管人”同向发力,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关心关爱赋“活力”。从生活关怀、健康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充分发挥院党总支、党支部、共青团组织作用,联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检察人员“松绑”。主动探索“检察+法院+工会+人社”联动机制,在沟通联络、党建合作、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等方面协作配合,发挥互补互助的“倍增效应”。
总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必然要求。抓好基层检察机关文化建设是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高质量检察文化的形成、凝练与提升是长期且复杂的过程,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基层检察机关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领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地方特色和检察业务工作,打造富有检察职业特色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检察文化,为检察队伍建设现代化注入源头活水。
(作者崔淑芝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慧颖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