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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民学法丨醉驾电动车撞违停车,责任咋划分?
时间:2025-11-07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在城市交通场景中

“醉酒骑行电动车撞上路边违停车”

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屡见不鲜

醉驾者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违停车的违规停放行为是否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一起跟着玉检君来学习一下吧!

案例一

北京沈某案: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朱某违停的中型客车,导致四级伤残。交警认定沈某醉驾是事故主因,朱某违停是次因。法院判决朱某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沈某39万余元,朱某个人承担鉴定费。法院指出,即使车辆静止,违停行为若客观上影响道路通行,仍需按过错比例担责。

案例二

河南王某案: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撞上孙某违停的货车,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责,孙某负次责。法院判决孙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8万余元,剩余损失承担 20% 责任。法院强调,违停行为占用车道导致事故风险增加,即使驾驶人对路况熟悉,违停者仍需担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醉酒骑行电动车撞违停车”

责任认定并非单一判断

而是需结合双方过错程度综合考量

醉驾者因自身行为显著增加事故风险

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违停车若存在妨碍通行的违规停放情形,一般需承担10%~30%的次要责任,且交强险需优先履行赔偿义务。实践中,电动车属性(是否属于机动车)、违停位置对通行的影响程度,均会直接影响责任比例。建议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明确责任,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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