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植廉于心 心有所畏
践廉于行 行有所止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不断探索廉洁教育新思路、新举措,增强检察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策划推出【“廉”动玉检】专栏,讲述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清廉官吏典型和党的百年奋斗史中老一辈革命家、革命先烈的廉洁故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检察人员从中汲取清廉力量,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高抬明镜。
——汉·刘歆《西京杂记》
【释义】据《西京杂记》载,秦始皇有一方镜,传说能照见人心。比喻执法者判案公正严明。
【解悟】明镜,因其光可鉴人,被赋予明察秋毫、维护公平正义的要义。古代的清官,很大程度上都能令为非作歹者落荒而逃,将罪大恶极者绳之于法。“高抬明镜”同样符合当今社会对执法执纪部门的价值追求。今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同样需要把一面明镜高抬在心中,时刻检查对照自己,要把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维护群众的利益,对得起党的培养,对得起群众的新期待。
小编说
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不忘忠诚之本、不逾规矩之制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