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精准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有效破解“执行难”顽疾,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10日,玉泉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大朋,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小平参会。
会上,集中学习了“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重点围绕拒执罪的构成要件、证据标准、案件移送条件、侦查取证规范、审查起诉要点、法律监督职责以及公检法衔接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解读和充分研讨。

通过学习,各单位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意见》和《指导意见》为依法打击拒执罪提供了更加清晰、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指引,对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各方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和《指导意见》精神:一方面,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在拒执罪的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上形成统一标准,确保同案同判。另一方面,深化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案情会商,尤其在查找被执行人、控制涉案财产、固定关键证据、开展案件侦查等环节密切协作,无缝衔接,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合力。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密切协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