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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丨从“知法”到“护法”,普通人如何成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守护者”?
时间:2025-06-16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

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或许有人觉得遗产保护是政府部门的事

实则不然

从日常生活到旅行途中

从个人爱好培养到参与社会行动

我们能为遗产保护做的事情有很多...

相关案例:古村落民居保护中的法律实践

某古村落村民林先生在参与村委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学习活动中了解到,自己居住的清代民居属于村落整体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其改造修缮需遵循相关规定。不久后,他发现邻居计划对自家百年老宅进行拆除重建,准备用现代化材料替换原有木质结构。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林先生拿着条例内容与邻居沟通,在沟通未果后,林先生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后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据条例对邻居进行了普法教育和劝阻。

邻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放弃了拆除重建的计划,改为在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老宅进行保护性修缮,保留了建筑的原有风貌和历史价值。

普通人如何守护文化和自然遗产?

1、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在参观文化遗产景点时,严格遵守景区规定,不触摸、不涂写、不攀爬古迹,不违反拍照规定,要自觉遵守景点参观相关规定。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其传承规律和文化内涵,不进行歪曲、滥用或非法利用。

在日常生活中,不参与非法文物交易活动,不购买来源不明的文物制品。

2、参与遗产保护志愿活动与监督工作

报名参加遗产保护志愿者项目,如各地文物保护单位的志愿者活动,参与文物巡查、环境清理、文化宣传等工作。

关注遗产保护状况,发现破坏遗产或违反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全国文物违法举报热线12359、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进行举报。

3、传播遗产保护法律知识与理念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平台,分享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破坏遗产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带动身边人增强法律意识。

遗产保护小贴士:

文化自然遗产妙,人类财富真不少。

保护行动要记牢,法律规定不能抛。

文物承载民族魂,私挖盗采法不容。

发现破坏快举报,法律武器来护行。

旅游观光守秩序,遗产完整需尽力。

法律意识心中记,美好遗产永传递。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五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玉检君提醒:

遗产不会说话,却在等待千万个“守护者”的回应,让我们把法律刻进心底,不做文明的旁观者,而做时光的接力者。今天你我多一分守护的自觉,明天子孙后代就能多一分与历史对话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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