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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动玉检丨讲廉话 话廉语 寄廉信 倡廉风?
时间:2025-05-23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开栏语

植廉于心 心有所畏

践廉于行 行有所止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不断探索廉洁教育新思路、新举措,增强检察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策划推出【“廉”动玉检】专栏,讲述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清廉官吏典型和党的百年奋斗史中老一辈革命家、革命先烈的廉洁故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检察人员从中汲取清廉力量,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达人无不可,忘己爱苍生。

——唐·王维《赠房卢氏琯》

【释义】这是王维赠给卢氏县令房琯的一首诗,意谓达观的人可以包容世间万物,他们都忘记自己的利益去热爱百姓。房琯任县令的第二年,县内大旱,粮食绝收,哀鸿遍野。他连续奏请开仓放粮,迟迟未见批复。即便担着身家性命的干系,房琯毅然决定开仓,以换取万民之生,同时写好谢罪文书以明心志。所幸,这位心系百姓的父母官最终等来了同意放粮的批文。

【解悟】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既有钢铁意志,又具侠骨柔肠,这更是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当然是需要我们永远追求的崇高境界。事实证明,丢失了大境界,沉溺于小算盘,看似很精明,其实算不赢,甚至会误入“失算的人生”,走向可悲的结果。把“干好群众的大事”往前摆,把“算计个人的私利”往后放。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小编说

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不忘忠诚之本、不逾规矩之制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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