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滚滚,承载的不仅是出行的脚步
更是千家万户的牵挂
一条条交通法规
不是冰冷的文字
而是用无数血泪换来的生命防线
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些“驾驶红线”
让交通规则守护你每一次出行
闯红灯篇:

抢一秒,毁一生!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仅扰乱秩序,更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之中。一次侥幸的“加速”,可能换来终身遗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疲劳驾驶篇:

疲惫双眼,危险“闭眼”!
当困意袭来,反应力骤降,事故往往在瞬间发生,别让疲惫吞噬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违规变道篇:

随意变道,祸从“线”生!
变更车道需提前打转向灯,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忽视安全距离的任性转向,可能引发连环事故,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遮挡号牌篇:

遮牌一时“爽”,违法代价“伤”!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罚款、扣分甚至扣留机动车。企图逃避监控,实则在给自己“挖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违规停车篇:

乱停乱放,“停”住平安!
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等违规停车,不仅阻碍交通,更可能延误救援时机,法律绝不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今天
让我们以法律为镜
照见隐患
敲响警钟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共同守护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