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飞、兴安盟阿尔山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白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邢浩宇、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嘎日迪一行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侦查办案安全检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飞,四级高级检察官武强等陪同。
检查组听取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情况工作汇报》,参观了侦查指挥中心,对办案工作区内讯问室、询问室、医务室、监控情况、各种台账等逐一进行了检查。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方向。
武强表示,我院侦查办案工作将围绕以下三点展开:一是持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树立办案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做到熟知、熟用办案安全规范。二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转变侦查观念,讲究侦查策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能力,全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是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履职能力。
下一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上级院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履职、提升素能,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促进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