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玉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共记录填报4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8件。从记录报告内容看,均为了解案事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依法监督办案等情况,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
下一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持之以恒从严从紧落实“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司法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