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封晓梅
渐入盛夏,绿意正浓,一片勃勃生机。
驱车一个多小时,我与志愿者再次来到迎迎(化名)家中。
迎迎是我办理的一起虐待案的被害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遭受继母刘某某的持续虐待,一次拖拽更是导致她颅脑受到损伤。2024年2月,刘某某被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法槌敲下,我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作为未检人,我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将法、理、情融入办案始终,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支持撤销监护之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刘某某对迎迎实施虐待行为构成犯罪,自然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迎迎的父亲张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迎迎处于危困状态,显然也不再适合担任监护人。那么,迎迎的生母又身在何处?
在办案民警的帮助下,我见到了迎迎的母亲。“我知道孩子遭受了太多委屈,但我身患重病,照顾迎迎实在有心无力……”她哭着说,语气里更多是无助与绝望。
饱受身体和精神折磨的迎迎最需要的是能够得到妥善照顾、给她关爱的家庭环境,最有利于迎迎健康成长才是办案的第一原则。在征求迎迎及其爷爷、奶奶的意愿后,我们决定启动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同时建议法院将监护权由迎迎的生母变更为迎迎的爷爷、奶奶。2024年12月28日,法院判决撤销刘某某、张某的监护权,迎迎的爷爷、奶奶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至此,迎迎的监护问题近乎得以圆满解决。但迎迎那恐惧的眼神、瘦小的身影时常会浮现在我脑海里。
从暗夜到晨曦,让每一道伤痕都有法治抚慰
2023年3月,我院与教育、民政等14家单位会签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学养多元协作机制实施办法,旨在全方位构筑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屏障。迎迎因本案遭受伤害致残,我院在受理案件后,牵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迎迎的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经济救助等进行多方商讨并制定方案:教体部门第一时间为迎迎办理转学安置、费用减免等手续;民政部门将迎迎家庭纳入低保及困难群众慰问范围;妇联将迎迎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卫健部门安排就近医院免费为迎迎进行针灸康复……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协助迎迎申请司法救助金。针对迎迎出现创伤后心理应激反应的情况,“爱心护未”志愿团队心理老师为其制定个性化疏导方案,持续跟踪回访一年。案件的办理过程,让我感受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履职尽责的担当,也深深感受到“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的重要性。
向后延伸,让隐蔽角落的孩子不再受伤
到此,似乎案结事了,但我知道“这事还没完”。
迎迎的不幸遭遇和诸多假设常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让我难以释怀。是否还有更多的“迎迎”在黑暗中遭受不幸?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区2.4万名教职员工中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再学习。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为800余名村干部、网格员开展为期一周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借助规范的网格员管理制度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及时掌握、处置和妥善处理。培训开展以来,有力推动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共收到强制报告线索8条,其中立案1件。
临行时,迎迎的爷爷执意要送我们:“闺女,你对孙女的恩情我们老两口真不知道怎么感谢……”70多岁的老人,握住我的双手,眼里泛着泪花。
法律消灭不了所有的恶,但法律会给予善以最大的保护。作为案件承办人,每每想起这段经历,我都会在为迎迎痛心之后燃起对法律的感恩和尊重。
“迎迎情绪平稳,干预效果良好,心理状况明显好转……”回程的路上,心理老师与我交流反馈,并在迎迎的《心理评估报告表》“良好”一栏划上对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