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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拟提请二审
时间:2025-10-24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谢文英)如何有效防止生态环境领域“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情况发生?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初次审议期间以及征求各方面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污染防治领域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有关罚款金额的规定差别较大,在编纂法典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污染防治领域罚款金额的平衡,要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王翔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了上述意见,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同时保持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二是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三是总结执法实践情况,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作出相应修改完善;四是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五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六是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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