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旅游日恰逢中秋,赏金秋青城美景
赴大青山看层林秋色
到敕勒川草原望月
或是走进昭君博物院、大召,感受文化历史底蕴
首府的草原、山林,既是我们欣赏的风景
也是需要共同守护的珍贵资源
美好的旅途,离不开法律的守护
……
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看似小事
实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一:踩踏花海草坪,遗留野餐垃圾,破坏郊野生态
中秋期间,多名游客在郊野公园花海内横穿踩踏,把草坪当成野餐营地,野餐后一次性餐盒、塑料袋随意丢弃,成片观赏植被受损。相关部门对涉事游客进行劝导,责令清理垃圾;对植被造成较大损伤的游客,需依法承担生态赔偿责任。
玉检君提醒
依据《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在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四)占用、破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
(七)乱扔、乱倒垃圾、废弃物,排放、倾倒污水。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占用、破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乱扔乱倒垃圾废弃物的,由属地旗、区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草原、花海植被根系浅,一旦被踩踏,恢复周期很长。随意丢弃垃圾不仅污染环境,若遗留明火,还极易引发草原火情。文明打卡,不踩踏草坪、不横穿花境,自带垃圾袋,做到“带走垃圾,只留回忆”。
案例二:大青山林区违规野炊、明火烧烤,触碰防火红线
几名游客中秋自驾到大青山,在林区边缘私自生火烧烤,火星引燃枯草,所幸巡护人员及时发现扑灭。当事人被行政处罚,承担植被修复赔偿。大青山属于重点防火区域,林区禁火区内严禁烧烤、野炊。
玉检君提醒
依据《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在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在禁火区内吸烟、烧烤,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明火祭奠。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禁火区内吸烟、烧烤,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燃放孔明灯、明火祭奠,由属地旗、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林秋季干燥,一点火星就可能酿成森林草原火灾,涉嫌失火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进山游玩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带火种、不野炊烧烤,远离未开发野沟、野山。
世界旅游日遇上中秋月圆
赴青城山河之约,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从大黑河的花海绿地,到大青山层林山野
每一处风光都承载着对自然的记忆
一次踩踏、一场违规明火
都会给生态留下长久伤痕
玉检君倡议
出游不忘守护,赏景不扰山河
愿大家中秋赏青城秋色
携文明同行,与法治相伴
平安赏月,舒心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