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植廉于心 心有所畏
践廉于行 行有所止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不断探索廉洁教育新思路、新举措,增强检察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策划推出【“廉”动玉检】专栏,讲述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清廉官吏典型和党的百年奋斗史中老一辈革命家、革命先烈的廉洁故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检察人员从中汲取清廉力量,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做官无别物,只此一庭明月,两袖清风。
——明·李贽
【释义】为官多年,除了覆满庭院的皎洁月光、两袖中的浩然清风外,别无他物。
【解悟】李贽( 1527年一1602年),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李贽的一生充满着对传统和历史的重新考虑,是明朝后期社会思想变革的一个聚焦般的体现。李贽一生清廉,任姚安知府时,顺民施教,兴修水利,深得百姓爱戴。离任之际,行囊中只有几件破衣服和数卷书籍。纵观李贽一生,狷狂不羁、特立独行的背后,是“天之立君,本以为民”的为民情怀和“一庭明月,两袖清风”的高洁品格。无论身处何处、居于何位,怀有不受沾染的“童心”,保持为民为公的“初心”,始终是最重要的。万事明是非、知善恶,坦荡做事,清白做人,知止而后有定,方能做到“心上无邪,身上无非,形上无垢,影上无尘”。
小编说
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不忘忠诚之本、不逾规矩之制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