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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德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5-08-0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德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德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德明利用担任洮南市副市长,镇赉县委常委、副县长,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城市委常委、通榆县委书记,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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